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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平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返回公告列表 >>

2022-02-09 被浏览:442次

工作性质

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从事火灾扑救、应急救援等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。

招收条件

原则上为泰安市常住户口男性公民,无违法违纪前科,年龄为18-25周岁,中专(含)以上学历地方青年,品行端正、无不良嗜好,身体健康,需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。

退役军人

招收退役军人的年龄为20-28周岁,持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人员,年龄可视情放宽至30周岁,持有相关招收专业高级、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可放宽至35周岁,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。

退役军人专职队员的工资由基础工资、军龄工资、绩效工资、任职岗位工资、专业技能津贴、特殊岗位人才津贴、立功表彰奖励津贴等构成。退役军人专职队员持有A1、A2驾驶证或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证书(含)以上的,经支队考核审定合格的每月补助津贴800元,持有B1、B2驾驶证或中级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,经支队考核审定合格的每月补助津贴500元。消防执勤车辆维修员岗位具有高级汽车修理工(含)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,每月补助津贴1000元。个人在原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(含)以上奖励的,每月补助津贴100元。

工资待遇

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,试用期满后,工资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级别档次工资标准发放,一并办理六险一金(五险+人身意外险、住房公积金),扣除个人承担保险,实发工资约3100元/月(退役军人根据套改兵龄增发相应工资),合同期内按照本人每年晋级考核达标情况,逐年递增基础工资金额。

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专职队员学习驾驶证(B证);统一发放被装;每年定期组织体检;合同期内符合加入党(团)条件的,可优先推荐,体能素质强、业务水平高,每年可推荐优先参加专职站长助理、班长等相应岗位培训,正式任命后按照相应岗位标准增发岗位补贴;授各级表彰或参加比武竞赛取得名次人员,按照相关规定提前提升工资档次,可一并携带家属参加支队疗养。

报名方式

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,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。报名时,需填写报名登记表、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证书、一寸照片3张,有专长的带专业技能证书,退伍军人携带“退伍证”原件。体检时由招收单位委派人员陪同体检或服从统一体检安排,具体相关事项可在报名时实地咨询。报名人员报名表、政审表、体检表等相关材料由消防支队统一审核反馈,未录取人员报送相关材料概不退还,由市消防支队集中销毁,报名截止时间及人员招收数量以招收负责人答复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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